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在闽落地实践,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委金融办联合牵头福建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福建金融监管局、福建证监局制定印发了《福建省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加强科创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深化绿色金融、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加大养老金融供给、推进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强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十八条具体举措。
围绕加强对科技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方案》提出,要持续推进“科创兴闽 ‘银’领开篇”专项行动,深入实施科技金融增量扩面降本、产品服务创新、专营机构建设三大工程,推动信贷规模稳中有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拓展投贷联动模式,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支持机制,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流转体系建设,激活知识产权质押担保价值。
围绕深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和转型发展,《方案》提出,要增加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供给力度,提升绿色贷款占比。丰富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产品和标准化林业贷款产品创新,鼓励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
围绕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方案》要求,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提升银行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能力,加大民营经济融资支持力度。做好县域重点产业链“四链融合”与乡村全面振兴金融服务,深入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优化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落实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保民生金融政策,提升消费金融服务质效。
围绕加大养老金融供给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量,《方案》要求,积极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市场主体搜集和推介工作,推动做好银企对接。充分发挥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商业保险年金等业务,增加农村养老金融服务供给。
围绕推进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和竞争力,《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加大数字基础能力建设、数据要素赋能体系建设和数字技术应用领域信贷支持力度。用好各类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发挥数据赋能金融创新的作用。提升支付服务便利化水平,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
围绕加强实施保障,《方案》强调,要发挥地方金融协调机制作用,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委金融办联合牵头,统筹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项工作。综合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以及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支持政策。强化考核激励和风险管控,稳妥有序推进金融创新。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委金融办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引导推动各地、各金融机构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以项目化、清单化方式推进《方案》落地见效,高质量写好福建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新时代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 件
福建省金融“五篇大文章”
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制定本工作方案。力争到2027年,全省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产品服务更加丰富适配,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有效拓宽、融资规模稳步扩大,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便利性不断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更加精准高效。
一、加强对科技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
(一)推动信贷规模稳中有增。持续推进“科创兴闽 ‘银’领开篇”专项行动,深入实施科技金融增量扩面降本、产品服务创新、专营机构建设三大工程。聚焦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制造强省、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持续倾斜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支持银行机构强化专营组织、专业团队建设,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并加快科技贷、技改贷、专精特新贷等政策性优惠贷款的投放,运用技术流、创新积分制创新金融产品,推广供应链金融模式。力争2025-2027年科技相关产业贷款保持年均10%增速,制造业贷款占比较2024年进一步提升。
(二)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拓展投贷联动模式,推动完善投贷联动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银行机构与基金探索建立“白名单”机制,力争“见投即贷”和“见贷即投”的投贷联动模式在闽落地。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交易,拓宽股权融资退出渠道。建立健全增信、担保等多元化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支持机制。积极探索科技创新保险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科技企业运用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融资。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强化辅导服务,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三)拓展知识产权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流转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省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激活知识产权质押担保价值。引导银行机构用好各项激励政策,规范发展并大力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对单笔10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内部评估或银企协商形式确定价值,适度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率扩大融资规模。
二、深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和转型发展
(四)增加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供给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农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2025-2027年全省绿色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绿色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持续提升。
(五)提升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银行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的信贷业务流程,根据转型金融标准制定与企业、项目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效果挂钩的转型金融支持方案,丰富转型金融产品服务。深入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碳票)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产品创新。巩固林业改革成效,探索创新标准化林业贷款产品。继续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为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内具有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质融资服务。鼓励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以拓宽可贷资金渠道,并加强存续期的管理。
(六)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充分披露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以及存在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的业务等情况,定期对重点绿色项目减排情况进行评估、核查、披露。推动金融机构健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管理体系,配合完善气候风险评估标准。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环境信息。引导金融机构探索披露所持资产碳足迹、高碳资产风险敞口和自身运营碳足迹;加强对高碳资产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
三、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
(七)加大民营经济融资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银行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支持银行机构实施首贷户培育拓展行动,建立民营企业融资审查审批“绿色通道”,扩大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支持范围。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可操作性,推动银行机构进一步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高效运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加大首贷、续贷和信用贷投放,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满意度。鼓励银行机构用好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加大民营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金融机构为更多中小企业和贸易新业态企业提供优质贸易便利化服务,用好自贸试验区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扩大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八)推动金融资源下沉县乡。引导银行机构结合全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四链融合”实际,创新特色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对福建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种业发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恢复、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领域以及新市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群体,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加强普惠保险产品保障。支持银行机构紧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扩大可接受抵押物范围,探索创新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产品。积极推广乡村振兴贷等特色政策性信贷产品,持续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农险产品,支持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
(九)优化民生领域金融服务。继续落实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合规拓展商业性助学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给予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加强对老年人、弱势群体的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与区域平衡发展。
(十)提升消费金融服务质效。持续落实金融促消费相关政策举措,鼓励银行机构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让利、银联银行叠加优惠”模式,共同促进消费复苏及增长。鼓励银行机构加强对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居民服务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和旅游相关产业的金融服务。推动银行机构加大汽车、家装厨卫以旧换新金融支持力度,适度提升消费贷款额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简化办理手续,激发居民潜在消费意愿。
四、加大养老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支持力度和服务质量
(十一)加大对养老服务发展的金融支持。养老领域行业和产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更新养老领域市场主体信息并以合适方式推送给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引导银行机构积极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政策工具,加大对老年用品和服务、智慧养老、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等银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精准满足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融资需求;对公益型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提供适度优惠信贷资金支持。
(十二)多维度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并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参加人缴费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合作渠道,依法合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储蓄、理财、基金等具备养老属性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业务,发挥养老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作用。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为“银发经济”发展服务的特色分支行或专营机构,进一步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结合乡村振兴、普惠金融相关政策,准确把握农村地区老年人群需求,扩大农村养老金融服务供给。
五、推进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和竞争力
(十三)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业务部门、技术部门一体化协作,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深化金融科技应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字基础能力建设、数据要素赋能体系建设和数字技术应用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涉及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聚集区的地市发改部门要联合同级人民银行等部门,推动加强政银企对接,更好地匹配金融供给与融资需求。
(十四)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推动银行机构、金服云平台等进一步用好现有省级数据平台的公共数据,以及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的数据,并持续拓展数据在金融应用场景的深度与广度,发挥数据赋能金融创新的作用。持续提升支付服务便利化水平。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力争到2027年末,全省数字人民币交易金额突破10000亿元。持续扩大福建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规模与影响,营造包容审慎的发展环境。
六、加强实施保障
(十五)健全组织领导。发挥地方金融协调机制作用,由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牵头,统筹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项工作,实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全省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十六)强化政策支持。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和宏观信贷政策的激励约束作用,统筹推进各银行机构积极用好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面向地方法人银行设立“五篇大文章”激励机制,并对考核优秀的适当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力度;优化“闽科易融”等政策业务,结合各地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评价情况,强化正向激励。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配套支持政策。
(十七)强化考核激励。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要优化考核激励措施,认真做好各金融机构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信贷政策要求的考核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考核情况,进一步调动银行机构工作积极性。对工作成效不好的银行机构,金融管理部门要组织定向指导,推动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十八)加强风险管控。压实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坚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稳健经营,确保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有序推进金融创新。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科技水平。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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